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为本次社会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邮寄代办服务。需邮寄的考生,请按如下须知要求,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1、证书邮寄为代办服务,自考毕业证书将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进行邮寄,考生本人选择允许由EMS邮寄证书,即同意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若未遵守邮寄原则而造成证书遗失、损毁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邮寄证书,如没有选择证书邮寄业务的,依旧以原发放方式执行。
3、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且详细准确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收件人须为考生本人。
4、毕业证书将在程序申请功能关闭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寄出,请考生注意接收相关短信。
5、登记时间截止后,邮寄申请不能取消,请谨慎选择。考生须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毕业证书不能及时送达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6、证书邮寄费由考生自行支付,邮寄资费按照现行中国邮政速递资费标准执行,采取到付方式。
7、考生在收到邮件时,应主动向速递员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查验身份,并现场支付邮寄费用。领取时务必当场拆封验收后签字,不得请他人代收代签,否则出现证书遗失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他人不得冒领,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考生在收到“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后,应在《毕业登记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