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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0月江苏自考报名、转考、免考即将开始

浏览: 日期:2023-08-24

  10月江苏自考报名
 
  江苏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29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9月1日9:00—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二、网上新生注册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新生注册。从2023年3月1日起,新生注册业务不再通过江苏招考APP渠道办理。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考生可通过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功能找回本人准考证号。
 
  (二)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证件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电子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新生注册需审核报名资格,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三、网上课程报考
 
  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课程报考。从2023年3月1日起,网上课程报考业务不再通过江苏招考APP渠道办理。
 
  每名考生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具体考试日程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10月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的通知》(附件3)。缴费前,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是否正确。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开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五、其他
 
  (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购买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发行方式的公告》。
 
  (二)考生在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当地自考办联系或咨询。其他相关事宜,可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查阅有关文件和公告。
 
  (三)原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停考后相关工作安排,涉及考生请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子栏目的后续通告。
 
  10月江苏自考转考申请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9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日—5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下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
 
  2.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
 
  4.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时间
 
  1.2023年下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公布时间:9月18日。
 
  2.现场确认时间:9月19日—21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点击“考生入口”,在新页面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下半年省际转考”,查询转入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
 
  10月江苏自考免考
 
  一、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9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免考申请功能关闭。
 
  现场确认:9月2日—5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点击“考生入口”,在新页面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免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免考申请。
 
  (二)现场确认
 
  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按准考证归属地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主要有: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号码)及用于申请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
 
  2.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结业或肄业)证书原件、毕业(结业或肄业)成绩单(学籍卡)原件。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
 
  (三)结果公布
 
  考生可在10月中下旬在“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免考”项目中查询免考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由于免考审核时间跨度较长,为避免影响办理毕业,考生须在毕业前至少半年申请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
 
  (二)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学考试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在江苏省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的考生使用合格证书申请免考的,须按以下任一流程进行免考:
 
  1.弹窗跳出对话框提醒可以申请对应课程的免考,点击“确认免考课程”后可直接得到免考审核结果(如图1)。
江苏自考
  图1
 
  2.选择证书类→勾选出现的信息→勾选后点击蓝色按钮(如图2)→直接得到免考审核结果。
江苏自考
  图2
 
  (四)使用本人江苏自考已毕业课程成绩用于申请免考的,可点击“自考毕业生”,如出现可勾选课程用于免考申请的(如图3),须勾选后再点击保存,返回图4界面,点击免考申请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江苏自考
  图3
江苏自考
  图4